欢迎来到山东新业资产价格评估有限公司(原山东新业价格评估有限公司)

关于印发《山东省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办法》和《


关于印发《山东省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办法》和《山东省司法鉴定指导收费标准(试行)》的通知(鲁价费发〔2016〕127号)

 
山东省物价局 山东省司法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办法》和《山东省司法鉴定指导收费标准(试行)》的通知
 
鲁价费发〔2016〕127号
 
 
 
各市物价局、司法局:
 
        为规范司法鉴定收费行为,保障诉讼活动顺利进行,维护司法鉴定当事人和司法鉴定机构的合法权益,根据《山东省定价目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我们制定了《山东省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办法》和《山东省司法鉴定指导收费标准(试行)》,现予发布,请遵照执行。
 
        本文件自2017年1月1日起执行,《山东省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办法》有效期至2021年12月31日,《山东省司法鉴定指导收费标准(试行)》有效期至2018年12月31日。
 


附件:1.山东省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办法
 


上一篇:毁坏财物损失价格认定规则

下一篇:山东省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