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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事故车损价值评估


价  格  评  估  结  论  书
山东新业价评字【2016】第011号
摘    要

委 托 方:米××
评估对象及范围:鲁AXXXXX号车的车损价值。
评估内容:山东新业价格评估有限公司接受米××的委托,根据国家有关价格评估的规定,遵循合法、独立、客观、公正等原则,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程序和方法,依法对其委托的鲁AXXXXX号车因交通事故造成的车损价值进行了价格评估,本次评估采用修复费用加和法,评估的基准日为:2016年1月03日。评估结论:在价格评估基准日,该车因交通事故造成的车损价值为:¥ 230,346.00元(人民币:贰拾叁万零叁佰肆拾陆元整)
以上内容摘自价格评估结论书,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全面情况,应认真阅读价格评估结论书全文。
本摘要与价格评估结论书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注册价格鉴证师:
 
机动车价格评估人员:
 

山东新业价格评估有限公司
2016年01月12日      


 

价格评估过程说明:
1、接受委托后,我们成立了价格评估小组,并制定了价格评估作业方案。
2、价格评估人员同甲方及相关人员一起对该车因交通事故造成的车损情况进行了解、查看、拍照,并做现场查看记录:
(1)、根据提供的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鲁AXXXXX号车系兰德酷路泽普拉多JTEBX3小型越野客车;所有人为:米×× ;车辆识别号:JTEBX3FJ3AKXXXXXX;发动机号:2TR095XXXX;使用性质:非营运;注册登记及发证日期:2010年11月30日。
(2)、根据提供的德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齐河大队第CSC20151218002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了解到:2015年12月18日15时30分许,该车在齐河县黄河大道祝阿镇中学门前路段发生交通事故。经查看:本次事故造成该车前部和左侧严重受损,其前保险杠、后保险杠、左侧车身等严重变形或损坏,前挡风玻璃、大灯、雾灯等破碎(车损项目详见附件1)。
3、进行市场调查,收集与本次价格评估有关的数据资料:
根据确定的车损项目,价格评估人员通过市场调查和咨询,确定该车因本次事故而造成的需更换项目材料及工时、辅料等修复费用的市场中等价格。
4、评定估算:
根据确定的车损项目,通过市场调查、咨询到的有关价格资料,评定估算出该车因事故造成的车损价值为:¥230,34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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