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山东新业资产价格评估有限公司(原山东新业价格评估有限公司)

案例--经营损失评估


价  格  评  估  结  论  书
山东新业价评字【2016】第393号
摘    要
委 托 方:济南市××人民法院
评估对象及范围:济南市XX区XX快餐店自2016年07月23日至鉴定委托日(2016年12月08日)内每日的经营损失。
评估内容: 山东新业价格评估有限公司接受济南市××人民法院的委托,根据国家有关价格评估的规定,遵循合法、独立、客观、公正等原则,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程序和方法,依法对其委托的济南市XX区XX快餐店自2016年07月23日至鉴定委托日(2016年12月08日)内每日的经营损失进行价格评估。评估结论:委托评估的济南市XX区XX快餐店自2016年07月23日至鉴定委托日(2016年12月08日)内每日的经营损失为:1、2016年7月23日~10月10日(经营旺季)每日的经营损失为:¥256.00元(人民币贰佰伍拾陆元)。2、2016年10月11日~12月08日(经营淡季)每日的经营损失为:¥96.00元(人民币玖拾陆元)。
以上内容摘自价格评估结论书,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全面情况,应认真阅读价格评估结论书全文。
本摘要与价格评估结论书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注册价格鉴证师:
               
注册价格鉴证师:           


       山东新业价格评估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28日     
价格评估过程说明:
    1、接受委托后,我们成立了价格评估小组,并制定了价格评估作业方案。
    2、评估人员根据提供的相关资料于2016年12月23日到济南市XX区XX快餐店对导致营业收入利益减少的具体情况及其经营情况进行了解、查看:
(1)、根据提供的营业执照:济南市XX区XX快餐店位于XX区XX路,为个体工商户,属小型餐馆,快餐店的经营范围为:中餐类制售,不含凉菜、不含裱花蛋糕、不含生食海产品。
(2)、根据该餐馆经营者叙说:自2016年7月23日起,由于其东邻隔三差五地在该餐馆东房间墙外3至5米处或烧火生烟或摆放粪便,使得该餐馆内及其周边几乎天天或浓烟滚滚或臭气熏天,严重影响了该餐馆的正常营业,特别是该餐馆的东房间及其东房间房顶上的平台上几乎无法再安排客人就餐。
(3)、经查看:该餐馆位于XX区XX路东段半坡上,位置好,其内部设施齐全。另外,该店院内还栽有很多桃树、杏树等,春季满院花香,夏秋季果实累累,客人在就餐的同时,或赏花或品果,其周边还有XXXXX、XXXXXXX及XXX景区,环境良好,面对主要消费人群以到附近周边游玩的人群为主,可谓春夏秋季郊游较为理想的场所。
(4)、根据提供的相关营业单据,该餐馆2015年7月共接待就餐人数为1283人次,营业总收入62221.00元,平均每日收入2007.13元,接待42人左右,每人消费48.50元;8月共接待920人次,营业总收入44276.00元,平均每日收入1425.03元,接待30人左右,每人消费48.13元;2016年7月共接待就餐人数为322人次,营业总收入为11478.00元,平均每日收入为370.26元,接待11人左右,每人消费35.65元;8月共接待261人次,营业收入为9567.00元,平均每日收入308.61元,接待9人左右,每人消费36.65元。
   3、进行市场调查,收集与本次价格评估有关的数据资料:
评估人员根据提供的资料和现场查看的相关情况,对该餐馆的日常经营情况进行了调查和了解:
(1)、根据调查和了解:该类餐馆因受其特殊位置因素的影响,一般情况下每年的5月至10月上旬是该类经营旺季,10月上旬后至次年的4月份为淡季。正常情况下,该类餐馆的旺季平均每日可接待40人左右,人均消费为40.00元,利润率为XX%以上(蔬菜等材料成本较低);淡季平均每日可接待20人左右,人均消费为40.00元,利润率在XX%左右(蔬菜等材料成本上升)。
(2)、另据调查和了解:由于上述该餐馆经营者叙说的原因,直接影响减少了该餐馆的营业额,期间其营业额较正常情况下下降了XX%左右。
   4、评定估算:
根据提供的资料和现场查看、了解情况,结合调查、了解情况,经评估人员综合分析,评定估算出该餐馆在2016年7月23日~10月10日(经营旺季)每日的经营损失为XX×XX.00×XX%×XX%=256.00(元),在2016年10月11日~12月08日(经营淡季)每日的经营损失为XX×XX.00×XX%×XX%=96.00(元)


上一篇:案例--生产损失评估

下一篇:没有了